关岭围墙村:东西部协作铺就“幸福路” 描绘乡村振兴新图景
关岭围墙村:东西部协作铺就“幸福路” 描绘乡村振兴新图景
关岭围墙村:东西部协作铺就“幸福路” 描绘乡村振兴新图景近日,由省(yóushěng)文化和旅游厅、省财政厅、省体育局等10家(jiā)单位共同制定的《辽宁省文体旅融合(rónghé)提振消费的若干举措》(以下(yǐxià)简称《若干举措》)正式发布,以“支持文体旅融合消费惠民让利”等11方面措施,为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。
注重惠民(huìmín)助企、注重辽宁(liáoníng)特色、注重政策协同,是《若干(ruògān)举措》的三大特点。《若干举措》注重与大力提振消费若干举措、促进体育消费的措施等政策衔接,进一步明确市场秩序维护、财会监督、统计监测等机制(jīzhì),确保政策落地见效。
《辽宁省文体(wéntǐ)旅融合提振消费
辽文旅发(lǚfā)〔2025〕17号
各市政府、省(中)直有关部门,省公共文化服务中心(fúwùzhōngxīn),中国银联辽宁省(liáoníngshěng)分公司、中国石化辽宁石油分公司:
《辽宁省文体旅(lǚ)融合提振消费的若干举措》已经省政府常务会议(chángwùhuìyì)审议通过,现印发给你们,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。
辽宁省(liáoníngshěng)地方金融管理局
国家税务总局(guójiāshuìwùzǒngjú)辽宁省税务局
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(dàliánshì)税务局
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(zǒngjú)辽宁监管局
中国人民银行辽宁省(liáoníngshěng)分行
2025年6月(yuè)14日
辽宁省文体旅融合(rónghé)提振消费
为贯彻党中央、国务院关于大力提振消费的部署要求,落实《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》(中办发〔2025〕16号)和《关于进一步(jìnyíbù)培育新增长点 繁荣文化(wénhuà)和旅游(lǚyóu)消费的若干措施》(国办发〔2025〕2号),结合我省(wǒshěng)实际,制定如下措施。
以习近平(xíjìnpíng)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(shèhuìzhǔyì)思想为(wèi)指导,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(zài)辽宁考察(kǎochá)时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,在繁荣文化中打造新的经济增长点,统筹扩大内需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,锚定打造高品质文体旅融合发展示范地的目标任务,聚焦稳(wěn)存量、育增量、提质量,丰富惠民举措,进一步提振文体旅消费,为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。
(一)支持文体(wéntǐ)旅融合消费惠民让利
实施“百城百区”“百城千站”文化和旅游消费行动计划(xíngdòngjìhuà),发挥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作用(zuòyòng),促进金融机构、文旅及相关企业联动(liándòng),持续推进游客加油优惠、“辽品出辽”行动、文旅自驾爱心驿站(yìzhàn)服务,将更多优质资源投向文体旅领域。
针对文体旅领域(lǐngyù)发放“乐购辽宁(liáoníng) 惠享美好”消费券,省级在一定额度内按照不超过50%比例,对发放消费补贴的市予以配套支持。
鼓励A级以上旅游景区打造消费场景、提升(tíshēng)消费能级,推出免费或优惠门票等(děng)活动。
支持在线旅游企业,推出“食住行游购娱”等多(duō)场景多品类平台补贴活动,广泛(guǎngfàn)覆盖文体旅消费场景和商家。
(责任单位:省文化(wénhuà)和旅游厅、省体育局、省商务厅,中国银联辽宁省分公司(fēngōngsī)、中国石化辽宁石油分公司,各市政府)
(二)支持“引客入辽”释放旅游消费(xiāofèi)潜力
促进入境(rùjìng)旅游恢复发展,用好240小时过境免签政策,优化境外旅客消费体验,支持沈阳、大连城市口岸开设免税店,开展境外旅客购物(gòuwù)离境(líjìng)退税(tuìshuì)“即买即退”服务,进一步提升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便利水平。
对组织省外、境外游客(yóukè)到省内旅游的旅行社给予相应奖励(jiǎnglì),在奖励年度内累计接待省外、境外游客达1000人天数(含1000)以上的,以“一团(yītuán)一报”形式申报,予以每人天30元奖励。
对于以旅游包机、旅游专列等形式引客入辽的旅行社,达到奖励标准并且(bìngqiě)平均售票率达85%以上(yǐshàng)的,每班次(bāncì)额外予以每人天30元奖励。
对于组织银发旅游团、银发旅游列车等形式引客(yǐnkè)入辽的旅行社,达到(dádào)奖励标准的,额外予以每人天(tiān)30元奖励(银发旅游列车不同时享受上述旅游专列奖励)。
全省旅行社“引客(yǐnkè)入辽”年度奖励资金不超过3000万元。
(责任单位:省文化和旅游(lǚyóu)厅,省税务局(shuìwùjú)、大连市税务局,各市政府)
(三)支持推出“游辽宁(liáoníng)一票通”产品
鼓励旅游企业推出“游辽宁一票通(yīpiàotōng)”产品(月票、季票、年票(niánpiào)),对于协议A级旅游景区100家(含)—200家(不含)并且全年(quánnián)累计销售50万张以上一票通产品的(de)旅游企业,给予一次性100万元(wànyuán)奖励;对于协议A级旅游景区200家及以上并且全年累计销售50万张以上一票通产品的旅游企业,给予一次性200万元奖励。
鼓励旅游企业发展“票根经济(jīngjì)”,在“食住行游购娱”等领域联动促(cù)消费。
(责任单位:省(shěng)文化和旅游厅,各市政府)
(四)支持推出“辽宁全景游(yóu)”旅游线路及产品
支持(zhīchí)在线旅游企业打造并在平台显著位置开设辽宁文旅专题,结合辽宁特色文化(wénhuà)和旅游资源,设计推出“辽宁全景游”(3日游、5日游、7日游)优质文旅线路及新业态旅游产品(chǎnpǐn)。
对新设计的“辽宁全景游”线路(xiànlù)产品全年累计订购达30万人次以上(yǐshàng)的在线旅游企业,给予一次性50万元奖励。
(责任单位(dānwèi):省文化和旅游厅,各市政府)
(五)支持举办(jǔbàn)高品质演唱会、音乐节
推动“跟着演唱会去旅行”,对主办单位引进国内外(guónèiwài)高品质演唱会、音乐节(yīnyuèjié),按每站累计售票人次予以奖励。
每站累计售票5万(含(hán))—7万(含)人次的(de),予以30万元(wànyuán)奖励;7万(不含)—9万(含)人次的,予以60万元奖励;9万人次以上的,予以100万元奖励。
对省外观众比例超过50%的,奖励(jiǎnglì)金额上浮30%。
鼓励主办单位(zhǔbàndānwèi)推出演唱会、音乐节惠民门票。
(责任单位:省文化(wénhuà)和旅游厅,各市政府)
(六)支持举办(jǔbàn)高品质剧目文艺演出
推动“跟着演出(yǎnchū)去旅行”,对主办单位创作或引进国内外(guónèiwài)高品质剧目,平均售票率达85%以上的,在本政策执行期内按累计售票人次予以奖励(jiǎnglì)。
累计售票0.3万(含(hán))—0.5万(含)人次(réncì)(réncì)的(de),予以20万元奖励(jiǎnglì);0.5万(不含)—0.8万(含)人次的,予以30万元奖励;0.8(不含)万—1万(含)人次的,予以40万元奖励;1万人次以上的,予以50万元奖励。对省外观众比例超过50%的,奖励金额上浮50%。
鼓励主办单位推出剧目演出(yǎnchū)惠民门票。
(责任单位:省文化和旅游厅、省公共文化服务中心,各市政府(shìzhèngfǔ))
(七)支持(zhīchí)文博单位推出高品质展览
推动“跟着展览去旅行(lǚxíng)”,鼓励公共文化服务机构积极开展文化体验、艺术普及等服务;支持博物馆(bówùguǎn)、美术馆(měishùguǎn)、图书馆等文博场馆策划推出高品质特展;支持文博单位拓展服务项目,合理(hélǐ)延长经营时间,扩大接待规模。
对主办单位举办或(huò)引进国内(nèi)外高品质、高流量的文博美术特展,按一个展期内累计售票人次予以奖励。
累计售票10万(含(hán))—15万(含)人次的,予以20万元奖励;15万(不(bù)含)—20万(含)人次的,予以30万元奖励;超过(chāoguò)20万人次的,予以50万元奖励。
对省外观众比例超过50%的,奖励(jiǎnglì)金额上浮50%。
鼓励主办单位推出(tuīchū)特展惠民门票。
(责任单位:省(shěng)文化和旅游厅,省公共文化服务中心,各市政府)
(八)支持(zhīchí)发展邮轮旅游
支持邮轮(yóulún)公司在辽宁部署邮轮航线、设立经营性(jīngyíngxìng)机构,提升邮轮停靠、旅客接待能力。
对(duì)在辽宁(liáoníng)安排始发港全年航次(hángcì)不低于10次的邮轮公司,给予不超过20万元(wànyuán)/航次的奖励,年度最高不超过200万元;同时,按照每航次60元/人的标准给予邮轮公司人次奖励,对邮轮公司委托(wěituō)接待的旅行社给予入境游客每人次100元奖励,人次奖励纳入“引客入辽”资金奖励范围。
对邮轮访问停靠天数超过2天的,每增加(zēngjiā)1天,在上述支持标准基础上再予以(yǔyǐ)每艘次10万元一次性奖励,累计支持额不超过50万元。
以上奖励按照“就高不重复”原则(yuánzé)进行。
(责任单位:省文化和旅游厅,沿海(yánhǎi)各市政府)
(九)支持冰雪旅游(lǚyóu)消费
组织开展冰雪消费季等促消费活动,建设一批冰雪主题高品质旅游景区(jǐngqū)、度假区,鼓励各地丰富(fēngfù)冰雪场地和冰雪消费产品供给。
对新获评的(de)国家级滑雪旅游(lǚyóu)度假地,每个予以一次性500万元(wànyuán)奖励;对新获评的省级滑雪旅游度假地,每个予以一次性100万元奖励。
对省级以上滑雪旅游(lǚyóu)度假地,按年度累计售出门票收入总额同比增长10%—15%(含)的(de)予以(yǔyǐ)一次性(yícìxìng)30万元奖励,同比增长15%—20%(含)的予以一次性50万元奖励,同比增长20%以上的予以一次性100万元奖励。
(责任单位:省(shěng)文化和旅游厅、省体育局,各市政府)
(十(shí))支持举办各类体育赛事
推动“跟着赛事去旅行”,发挥辽宁体育优势,大力发展赛事经济,对引进、创办、承办较大影响力体育赛事的(de)各级政府(zhèngfǔ)、体育行政部门、各类体育协会组织、赛事运营公司等(děng)主体给予支持。
对于举办职业体育赛事,根据项目类别(lèibié)、商业价值等,经评审(píngshěn),予以30万元—300万元的办赛经费补助(bǔzhù)(bǔzhù),其中“首赛”给予额外补助100万元;对于举办国际体育赛事,根据项目类别、赛事等级等,经评审,予以不超过300万元办赛经费补助;对于承办全国各类体育赛事,根据办赛投入、社会影响力等,经评审,予以30万元—80万元办赛经费补助;对于创办和举办具有地域特色(tèsè)、引流能力强(qiáng)的大众体育精品赛事,根据办赛天数、省外参与(cānyù)人数等,经评审,予以30万元—100万元办赛经费补助;以上补助按照“就(jiù)高不重复(chóngfù)”原则进行。
(责任(zérèn)单位:省体育局,各市政府)
(十一)支持金融助力(zhùlì)文体旅消费
鼓励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加大(jiādà)文体旅消费信贷投放力度,合理设置信贷额度、期限、利率,简化办理流程,提高(tígāo)贷款审批效率,支持消费者购买文体旅产品和服务,开展文旅(wénlǚ)活动和体育运动等。
鼓励相关单位与保险公司加强合作(hézuò),探索(tànsuǒ)推出“保险+消费信贷”类产品。
优化文体旅场景支付服务,推动银行卡、现金、移动支付等各类(gèlèi)支付服务体系建设,完善外币兑换机构和(hé)设施布局。
推进境外人员集中的文体旅(lǚ)场所(chǎngsuǒ)银行网点、支付终端、ATM及自助设施(shèshī)建设和布放,提升入境游客线上、线下场景消费支付便利化水平。
(责任单位:人民银行辽宁省分行、辽宁金融(jīnróng)监管局、省文化和旅游厅、省地方金融管理局(guǎnlǐjú),各市政府)
(十二)维护良好文体旅市场秩序(shìchǎngzhìxù)
加强文旅和体育领域(lǐngyù)市场监管和综合执法,推进跨部门执法协作,畅通(chàngtōng)举报投诉渠道。依法查处、严厉打击不合理低价游、强制购物、有偿代约、恶意抢票(qiǎngpiào)囤票(dùnpiào)、“黄牛”倒票等行为。抓好重点文体旅场所、游乐设施、住宿餐饮等安全监管,提高应急处置能力。
(十三)优化文体旅消费服务(fúwù)
鼓励行业创新,对文体旅产业推出的(de)新业态、新场景实行审慎包容监管。优化营业性演出审批流程和安全容量,在确保安全的前提(qiántí)下,分级分类适度提高大型活动现场安全容量。严格落实巡演(xúnyǎn)项目首演地内容审核(shěnhé)负责制,推行“一次审批、全国巡演”。
(十四(shísì))加强财会监督和统计监测
主管部门将(jiāng)对奖励涉及的票务销售、现场上座率、带动消费额等情况进行核查(héchá),对发现的以各种形式和手段套取奖励资金的,将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;涉嫌犯罪(shèxiánfànzuì)的,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。加大与第三方支付平台(píngtái)、研究机构合作力度,拓展统计监测数据来源,做好促消费数据收集和分析预测,及时跟进政策(zhèngcè)施行效果。
本政策自印发之日起施行,执行期至2026年12月(yuè)31日。本政策资金管理和使用严格执行国家、省(shěng)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政策规定。对符合本措施的事项,同时符合我省(wǒshěng)其他扶持政策规定的,在同一年度内按照就高不重复的原则予以支持(zhīchí),另有规定的除外。相关奖补资金按照“当年申报(shēnbào),次年(cìnián)兑现”的原则予以支持。政策由省文化和旅游厅、省体育局、省财政厅会同(huìtóng)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及相关部门负责解释。
来源(láiyuán):辽宁省文化和旅游厅
近日,由省(yóushěng)文化和旅游厅、省财政厅、省体育局等10家(jiā)单位共同制定的《辽宁省文体旅融合(rónghé)提振消费的若干举措》(以下(yǐxià)简称《若干举措》)正式发布,以“支持文体旅融合消费惠民让利”等11方面措施,为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。
注重惠民(huìmín)助企、注重辽宁(liáoníng)特色、注重政策协同,是《若干(ruògān)举措》的三大特点。《若干举措》注重与大力提振消费若干举措、促进体育消费的措施等政策衔接,进一步明确市场秩序维护、财会监督、统计监测等机制(jīzhì),确保政策落地见效。
《辽宁省文体(wéntǐ)旅融合提振消费
辽文旅发(lǚfā)〔2025〕17号
各市政府、省(中)直有关部门,省公共文化服务中心(fúwùzhōngxīn),中国银联辽宁省(liáoníngshěng)分公司、中国石化辽宁石油分公司:
《辽宁省文体旅(lǚ)融合提振消费的若干举措》已经省政府常务会议(chángwùhuìyì)审议通过,现印发给你们,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。
辽宁省(liáoníngshěng)地方金融管理局
国家税务总局(guójiāshuìwùzǒngjú)辽宁省税务局
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(dàliánshì)税务局
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(zǒngjú)辽宁监管局
中国人民银行辽宁省(liáoníngshěng)分行
2025年6月(yuè)14日
辽宁省文体旅融合(rónghé)提振消费
为贯彻党中央、国务院关于大力提振消费的部署要求,落实《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》(中办发〔2025〕16号)和《关于进一步(jìnyíbù)培育新增长点 繁荣文化(wénhuà)和旅游(lǚyóu)消费的若干措施》(国办发〔2025〕2号),结合我省(wǒshěng)实际,制定如下措施。
以习近平(xíjìnpíng)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(shèhuìzhǔyì)思想为(wèi)指导,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(zài)辽宁考察(kǎochá)时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,在繁荣文化中打造新的经济增长点,统筹扩大内需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,锚定打造高品质文体旅融合发展示范地的目标任务,聚焦稳(wěn)存量、育增量、提质量,丰富惠民举措,进一步提振文体旅消费,为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。
(一)支持文体(wéntǐ)旅融合消费惠民让利
实施“百城百区”“百城千站”文化和旅游消费行动计划(xíngdòngjìhuà),发挥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作用(zuòyòng),促进金融机构、文旅及相关企业联动(liándòng),持续推进游客加油优惠、“辽品出辽”行动、文旅自驾爱心驿站(yìzhàn)服务,将更多优质资源投向文体旅领域。
针对文体旅领域(lǐngyù)发放“乐购辽宁(liáoníng) 惠享美好”消费券,省级在一定额度内按照不超过50%比例,对发放消费补贴的市予以配套支持。
鼓励A级以上旅游景区打造消费场景、提升(tíshēng)消费能级,推出免费或优惠门票等(děng)活动。
支持在线旅游企业,推出“食住行游购娱”等多(duō)场景多品类平台补贴活动,广泛(guǎngfàn)覆盖文体旅消费场景和商家。
(责任单位:省文化(wénhuà)和旅游厅、省体育局、省商务厅,中国银联辽宁省分公司(fēngōngsī)、中国石化辽宁石油分公司,各市政府)
(二)支持“引客入辽”释放旅游消费(xiāofèi)潜力
促进入境(rùjìng)旅游恢复发展,用好240小时过境免签政策,优化境外旅客消费体验,支持沈阳、大连城市口岸开设免税店,开展境外旅客购物(gòuwù)离境(líjìng)退税(tuìshuì)“即买即退”服务,进一步提升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便利水平。
对组织省外、境外游客(yóukè)到省内旅游的旅行社给予相应奖励(jiǎnglì),在奖励年度内累计接待省外、境外游客达1000人天数(含1000)以上的,以“一团(yītuán)一报”形式申报,予以每人天30元奖励。
对于以旅游包机、旅游专列等形式引客入辽的旅行社,达到奖励标准并且(bìngqiě)平均售票率达85%以上(yǐshàng)的,每班次(bāncì)额外予以每人天30元奖励。
对于组织银发旅游团、银发旅游列车等形式引客(yǐnkè)入辽的旅行社,达到(dádào)奖励标准的,额外予以每人天(tiān)30元奖励(银发旅游列车不同时享受上述旅游专列奖励)。
全省旅行社“引客(yǐnkè)入辽”年度奖励资金不超过3000万元。
(责任单位:省文化和旅游(lǚyóu)厅,省税务局(shuìwùjú)、大连市税务局,各市政府)
(三)支持推出“游辽宁(liáoníng)一票通”产品
鼓励旅游企业推出“游辽宁一票通(yīpiàotōng)”产品(月票、季票、年票(niánpiào)),对于协议A级旅游景区100家(含)—200家(不含)并且全年(quánnián)累计销售50万张以上一票通产品的(de)旅游企业,给予一次性100万元(wànyuán)奖励;对于协议A级旅游景区200家及以上并且全年累计销售50万张以上一票通产品的旅游企业,给予一次性200万元奖励。
鼓励旅游企业发展“票根经济(jīngjì)”,在“食住行游购娱”等领域联动促(cù)消费。
(责任单位:省(shěng)文化和旅游厅,各市政府)
(四)支持推出“辽宁全景游(yóu)”旅游线路及产品
支持(zhīchí)在线旅游企业打造并在平台显著位置开设辽宁文旅专题,结合辽宁特色文化(wénhuà)和旅游资源,设计推出“辽宁全景游”(3日游、5日游、7日游)优质文旅线路及新业态旅游产品(chǎnpǐn)。
对新设计的“辽宁全景游”线路(xiànlù)产品全年累计订购达30万人次以上(yǐshàng)的在线旅游企业,给予一次性50万元奖励。
(责任单位(dānwèi):省文化和旅游厅,各市政府)
(五)支持举办(jǔbàn)高品质演唱会、音乐节
推动“跟着演唱会去旅行”,对主办单位引进国内外(guónèiwài)高品质演唱会、音乐节(yīnyuèjié),按每站累计售票人次予以奖励。
每站累计售票5万(含(hán))—7万(含)人次的(de),予以30万元(wànyuán)奖励;7万(不含)—9万(含)人次的,予以60万元奖励;9万人次以上的,予以100万元奖励。
对省外观众比例超过50%的,奖励(jiǎnglì)金额上浮30%。
鼓励主办单位(zhǔbàndānwèi)推出演唱会、音乐节惠民门票。
(责任单位:省文化(wénhuà)和旅游厅,各市政府)
(六)支持举办(jǔbàn)高品质剧目文艺演出
推动“跟着演出(yǎnchū)去旅行”,对主办单位创作或引进国内外(guónèiwài)高品质剧目,平均售票率达85%以上的,在本政策执行期内按累计售票人次予以奖励(jiǎnglì)。
累计售票0.3万(含(hán))—0.5万(含)人次(réncì)(réncì)的(de),予以20万元奖励(jiǎnglì);0.5万(不含)—0.8万(含)人次的,予以30万元奖励;0.8(不含)万—1万(含)人次的,予以40万元奖励;1万人次以上的,予以50万元奖励。对省外观众比例超过50%的,奖励金额上浮50%。
鼓励主办单位推出剧目演出(yǎnchū)惠民门票。
(责任单位:省文化和旅游厅、省公共文化服务中心,各市政府(shìzhèngfǔ))
(七)支持(zhīchí)文博单位推出高品质展览
推动“跟着展览去旅行(lǚxíng)”,鼓励公共文化服务机构积极开展文化体验、艺术普及等服务;支持博物馆(bówùguǎn)、美术馆(měishùguǎn)、图书馆等文博场馆策划推出高品质特展;支持文博单位拓展服务项目,合理(hélǐ)延长经营时间,扩大接待规模。
对主办单位举办或(huò)引进国内(nèi)外高品质、高流量的文博美术特展,按一个展期内累计售票人次予以奖励。
累计售票10万(含(hán))—15万(含)人次的,予以20万元奖励;15万(不(bù)含)—20万(含)人次的,予以30万元奖励;超过(chāoguò)20万人次的,予以50万元奖励。
对省外观众比例超过50%的,奖励(jiǎnglì)金额上浮50%。
鼓励主办单位推出(tuīchū)特展惠民门票。
(责任单位:省(shěng)文化和旅游厅,省公共文化服务中心,各市政府)
(八)支持(zhīchí)发展邮轮旅游
支持邮轮(yóulún)公司在辽宁部署邮轮航线、设立经营性(jīngyíngxìng)机构,提升邮轮停靠、旅客接待能力。
对(duì)在辽宁(liáoníng)安排始发港全年航次(hángcì)不低于10次的邮轮公司,给予不超过20万元(wànyuán)/航次的奖励,年度最高不超过200万元;同时,按照每航次60元/人的标准给予邮轮公司人次奖励,对邮轮公司委托(wěituō)接待的旅行社给予入境游客每人次100元奖励,人次奖励纳入“引客入辽”资金奖励范围。
对邮轮访问停靠天数超过2天的,每增加(zēngjiā)1天,在上述支持标准基础上再予以(yǔyǐ)每艘次10万元一次性奖励,累计支持额不超过50万元。
以上奖励按照“就高不重复”原则(yuánzé)进行。
(责任单位:省文化和旅游厅,沿海(yánhǎi)各市政府)
(九)支持冰雪旅游(lǚyóu)消费
组织开展冰雪消费季等促消费活动,建设一批冰雪主题高品质旅游景区(jǐngqū)、度假区,鼓励各地丰富(fēngfù)冰雪场地和冰雪消费产品供给。
对新获评的(de)国家级滑雪旅游(lǚyóu)度假地,每个予以一次性500万元(wànyuán)奖励;对新获评的省级滑雪旅游度假地,每个予以一次性100万元奖励。
对省级以上滑雪旅游(lǚyóu)度假地,按年度累计售出门票收入总额同比增长10%—15%(含)的(de)予以(yǔyǐ)一次性(yícìxìng)30万元奖励,同比增长15%—20%(含)的予以一次性50万元奖励,同比增长20%以上的予以一次性100万元奖励。
(责任单位:省(shěng)文化和旅游厅、省体育局,各市政府)
(十(shí))支持举办各类体育赛事
推动“跟着赛事去旅行”,发挥辽宁体育优势,大力发展赛事经济,对引进、创办、承办较大影响力体育赛事的(de)各级政府(zhèngfǔ)、体育行政部门、各类体育协会组织、赛事运营公司等(děng)主体给予支持。
对于举办职业体育赛事,根据项目类别(lèibié)、商业价值等,经评审(píngshěn),予以30万元—300万元的办赛经费补助(bǔzhù)(bǔzhù),其中“首赛”给予额外补助100万元;对于举办国际体育赛事,根据项目类别、赛事等级等,经评审,予以不超过300万元办赛经费补助;对于承办全国各类体育赛事,根据办赛投入、社会影响力等,经评审,予以30万元—80万元办赛经费补助;对于创办和举办具有地域特色(tèsè)、引流能力强(qiáng)的大众体育精品赛事,根据办赛天数、省外参与(cānyù)人数等,经评审,予以30万元—100万元办赛经费补助;以上补助按照“就(jiù)高不重复(chóngfù)”原则进行。
(责任(zérèn)单位:省体育局,各市政府)
(十一)支持金融助力(zhùlì)文体旅消费
鼓励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加大(jiādà)文体旅消费信贷投放力度,合理设置信贷额度、期限、利率,简化办理流程,提高(tígāo)贷款审批效率,支持消费者购买文体旅产品和服务,开展文旅(wénlǚ)活动和体育运动等。
鼓励相关单位与保险公司加强合作(hézuò),探索(tànsuǒ)推出“保险+消费信贷”类产品。
优化文体旅场景支付服务,推动银行卡、现金、移动支付等各类(gèlèi)支付服务体系建设,完善外币兑换机构和(hé)设施布局。
推进境外人员集中的文体旅(lǚ)场所(chǎngsuǒ)银行网点、支付终端、ATM及自助设施(shèshī)建设和布放,提升入境游客线上、线下场景消费支付便利化水平。
(责任单位:人民银行辽宁省分行、辽宁金融(jīnróng)监管局、省文化和旅游厅、省地方金融管理局(guǎnlǐjú),各市政府)
(十二)维护良好文体旅市场秩序(shìchǎngzhìxù)
加强文旅和体育领域(lǐngyù)市场监管和综合执法,推进跨部门执法协作,畅通(chàngtōng)举报投诉渠道。依法查处、严厉打击不合理低价游、强制购物、有偿代约、恶意抢票(qiǎngpiào)囤票(dùnpiào)、“黄牛”倒票等行为。抓好重点文体旅场所、游乐设施、住宿餐饮等安全监管,提高应急处置能力。
(十三)优化文体旅消费服务(fúwù)
鼓励行业创新,对文体旅产业推出的(de)新业态、新场景实行审慎包容监管。优化营业性演出审批流程和安全容量,在确保安全的前提(qiántí)下,分级分类适度提高大型活动现场安全容量。严格落实巡演(xúnyǎn)项目首演地内容审核(shěnhé)负责制,推行“一次审批、全国巡演”。
(十四(shísì))加强财会监督和统计监测
主管部门将(jiāng)对奖励涉及的票务销售、现场上座率、带动消费额等情况进行核查(héchá),对发现的以各种形式和手段套取奖励资金的,将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;涉嫌犯罪(shèxiánfànzuì)的,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。加大与第三方支付平台(píngtái)、研究机构合作力度,拓展统计监测数据来源,做好促消费数据收集和分析预测,及时跟进政策(zhèngcè)施行效果。
本政策自印发之日起施行,执行期至2026年12月(yuè)31日。本政策资金管理和使用严格执行国家、省(shěng)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政策规定。对符合本措施的事项,同时符合我省(wǒshěng)其他扶持政策规定的,在同一年度内按照就高不重复的原则予以支持(zhīchí),另有规定的除外。相关奖补资金按照“当年申报(shēnbào),次年(cìnián)兑现”的原则予以支持。政策由省文化和旅游厅、省体育局、省财政厅会同(huìtóng)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及相关部门负责解释。
来源(láiyuán):辽宁省文化和旅游厅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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